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19 07:23:01陽光高考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稱 |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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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國標碼 |
12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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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址 |
浙江省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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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次 |
□ 本科 ☑專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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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 □民辦高等學校 □獨立學院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中外合作辦學 □高等專科學校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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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 |
證書 種類 |
學校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頒發由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建筑工程技術(中美合作)、水利工程(中美合作)班與美國圣馬丁大學合作辦學,學生修滿項目規定的全部課程學分并達到畢業條件,可同時獲得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和美國圣馬丁大學土木工程專業課程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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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浙江同濟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的招生工作,負責審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和錄取規則等,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下設招生錄取小組和招生監督小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過程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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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學校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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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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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專業教學培養 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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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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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實施“陽光工程”,擇優錄取。 (二)錄取考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三)無專業分數級差具體要求。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五)學校認同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首輪錄取后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業,進行征求志愿錄取。 (六)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招收的藝術類考生,需要參加浙江省美術類專業統考(僅限浙江省藝術類考生),其他均無專業加試要求。 (七)浙江省普通類和藝術類考生需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選考科目只需1門在專業(類)選考科目范圍之內,就能報考該專業,選考科目范圍不限的專業,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學校2023年各專業(類)的選考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八)在實行“專業+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學校專業招生實行專業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我校浙江省普高錄取分普通類和藝術類兩類,普通類分段填報志愿平行錄取,藝術類屬藝術類第二批省統考錄取;單獨考試分類別實行專業平行錄取。 (九)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所有進檔考生,學校根據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計劃數依次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將其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十)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原則錄取。對所有進檔考生,學校根據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按專業計劃數依次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學校將其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十一)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位次或名次號先后排序,無位次或名次號的省份則按單科順序分數高低排序,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經過單科排序后分數仍相同的考生學校將綜合考慮考生獲獎情況、考生特長等擇優錄取。 (十二)學校對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中職技能優秀免試生的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三)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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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藝術類專業學費9000元/學年,中外合作專業學費18000元/學年,其他專業學費6000-7500元/學年。(實際收費標準以上級最后核定為準) |
住宿費 標準 |
1200元/學年,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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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對困難學生設立“綠色通道”,實行國家貼息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各類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幫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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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招生監督電話0571-8386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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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地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耕文路418號 郵政編碼:311231 咨詢電話:0571-83863688;0571-83863268(FAX) 招生網址:http://zs.zjtongji.edu.cn:8008/ 微信公眾賬號:tjzsjy,關注訂閱招生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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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一、藝術類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藝術類專業。 二、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三、本章程由學校學生處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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