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
2021-05-30 14:54:50陽光高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執行,詳見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執行收費標準 (元/生·學年) |
1 |
電氣自動化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飛機機電設備維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與管理、應用電子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虛擬現實技術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現代紡織技術、環境工程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建筑工程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無人機應用技術 |
6600 |
2 |
機電一體化技術、軟件技術、工業設計 |
7590 |
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廣告藝術設計 |
9000 |
4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管理 |
6000 |
5 |
文化創意與策劃、工程造價、大數據與財務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 |
6900 |
6 |
園林技術、動物醫學、畜牧獸醫 |
6300 |
第二十四條 按照國家政策,對錄取在學校園藝技術專業且具有浙江省戶籍的學生免收學費,非浙江省戶籍的學生,學費按照6300元/人·學年收取。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社會資助、困難結對、困難基金以及“綠色通道”等方式組成的全方位聯動幫困助學政策體系,確保不讓每一位品學兼優的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校設立了優秀新生獎學金,以鼓勵優秀學生報考我校。
第二十六條 助學貸款: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就學地助學貸款。
第七章 入學及畢業
第二十七條 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報到日起)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規定進行體檢復查和招生條件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學歷證書:新生入學注冊后,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經考試考核合格且符合條件者,頒發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辦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73-82751212 0573-89978111 0573-89978066
2.聯系地址: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大道547號(郵編:314036)
3.學校網址:www.jxvtc.edu.cn
4. E-mail地址:zsb@jx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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