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1-05-30 14:54:50陽光高考
2021年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嘉興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1年嘉興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嘉興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院校代碼:國家代碼為12874,浙江省代碼為0069,在外省的招生代碼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條 校址:浙江省嘉興市桐鄉大道547號,郵政編碼:314036
第六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七條 辦學層次:普通高等學校專科(高職)
第八條 學校簡介:
嘉興職業技術學院坐落于黨的誕生地——浙江省嘉興市南湖之畔,東接上海、北臨蘇州、西連杭州、南瀕杭州灣,交通便利,風景優美,區位優勢明顯,是一所具有70多年辦學歷史的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學校現有3個校區,總面積1180畝,建筑面積41萬多平方米。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余人,學校是全國首批示范性職教集團培育單位、浙江省高職高水平專業群建設院校、浙江省文明單位、教育部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教育部機關“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基地、全國高職高專黨委書記論壇主任委員會紅船精神研學基地、浙江省普通高校就業工作優秀單位、浙江省教育科研先進單位。學校現有航空與軌道學院、智能制造學院、互聯網學院、現代農業學院、城市建設學院、文化與旅游學院、現代商貿學院、時尚設計學院、網絡空間安全學院、海鹽學院等10個全日制二級學院。學校以立德樹人為根本,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大力推進區域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產教融合,形成了“集群對接、合作發展”的集團化辦學“嘉興模式”,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隨著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的深入實施,創業就業前景廣闊,畢業生深受用人單位歡迎,就業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和相關規定。
第十條 招生就業辦是學校具體負責招生的常設機構,負責計劃申報、招生錄取、過程管理等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3-89978168。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并按照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開展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2021年擬面向浙江、河南、安徽、貴州、山西、山東、四川、廣西、廣東、江西、陜西、新疆、福建、甘肅、湖北、寧夏、湖南、云南、青海、江蘇20個省份招生,具體招生省份以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學校2021年安排41個招生專業,共計招生4798名,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達標、選考科目符合、統考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含專業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浙江省的考生招生錄取按《浙江省2021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執行。
第十七條 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取;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對實行學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執行相關省市的規定。進檔考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優先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不能錄取到第一專業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錄取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到相應專業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九條 學校認同各省(市、自治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各專業開設的外語語種為英語,無其他特別要求。
第二十一條 男女比例:錄取到學校所有專業的考生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二十二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于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考生,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