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4 10:30:55陽光高考
第六章 入學
第二十三條 學院確定的錄取名單經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即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院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錄取通知書》和學院要求的有關證件,按學院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須向學院教務處請假,請假時間一般不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報到后兩周之內,學院將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學籍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學院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學費:雕刻藝術設計(3年制):8000元/年·生;其它專業(3年制):5000元/年·生;
第二十六條 住宿費:400--1200元/年·生 ;具體收費標準均按云南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章 獎、助、貸、補、勤管理
以下各項獎勵與資助只適用于參加普通高等學院統一考試錄取的考生,并按照國家及省政府最新頒布的標準執行,平均每年約有40%的在校學生能獲得獎勵及資助。
第二十七條 獎學金
1.獲國家獎學金者,獎勵8000元/年;獲國家勵志獎學金者,獎勵5000元/年;
2.獲省政府獎學金者,獎勵6000元/年;獲省政府勵志獎學金者,獎勵4000元/年;
3.學院獎學金獎勵比例占在院生數15%,一等獎2000元/年,二等獎1000元/年,三等獎500元/年;
4.學院國土勵志獎學金,500元/年。資助名額為在校生人數的6%。
第二十八條 國家助學金、大中型水庫移民補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助學
1.國家助學金:經審核,符合條件者,一等3800元/年·生,二等2800元/年·生;
2.大中型水庫移民補助:被我校錄取,并經云南省搬遷安置辦公室審核通過的各州市已搬遷安置的大中型水庫移民考生,三年制大專學生可享受8000元/年的補助,補助3年。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本人及家長到學生生源所在地教育局辦理;
4.臨時生活補助:與全省普通高校同等對待。
5.勤工助學:學院根據貧困學生的實際情況提供院內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貢區七甸街道國土學院路1號
郵政編碼:652501
咨詢電話:0871-68160678 68160078 68160123
監督電話:0871-68160980
學院網址:http://www.yngtxy.edu.cn
第三十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招生政策為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云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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