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21 22:47:41陽光高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關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實行學分制收費改革試點的通知》(川價費〔2004〕118號)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在公布招生計劃的同時公布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學院建立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關證明在當地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或在入校后向學院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貸款、學費緩交等手續。
第十七條 為激勵學生努力學習,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院建立有獎學金、勤工助學、助學貸款和臨時困難補助等獎助學制度。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學院招生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向社會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調整,以調整后的規定為準。
第十九條 考生和家長可通過電話、網絡等多種方式進行咨詢。我院在錄取結束后及時在學院網站上公布錄取結果。
聯系電話:0817-2702232 0817-2706598
學院網站:www.nczy.edu.cn
第二十條 本章程由南充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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