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2021年招生章程(2)
2021-05-17 19:55:20陽光高考
六、助學措施
(一)符合條件的學生可以按規定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大學生獎學金等,單項最高資助標準為8000元/年。
(二)按教育部、財政部及我省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地教育部門提出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三)對符合條件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或被招收為士官的全日制專科學生資助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最高資助標準為8000元/年。
(四)按國家規定,畢業時有就業愿望并積極求職且符合低保、殘疾、殘疾人家庭、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退役大學生士兵和特困人員的應屆畢業生,可申請國家資助的求職補貼1500元。
(五)學院設立學生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學生;對有意愿參加勤工助學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機會;對因突發性、臨時性、特殊性原因導致暫時性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根據臨時困難情況給予相應臨時困難補助金。
(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殘疾學生,全額免除學費和住宿費。(七)設立普招新生學業獎學金
1、資助對象
通過普通高考被學院錄取的考生。
2、獎勵條件、辦法及金額
(1)省外普招新生學業獎學金
高職文科類(歷史類)、理科類(物理類)、藝術類(文/理/不分文理/不分科目類)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達到所屬省份(市、區)本科段劃分線,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2000元/人。(浙江省綜合改革類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達到所屬省份第二段劃分線,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2000元/人。)
(2)省內普招新生學業獎學金
①高職綜合改革類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超出本省份本科段劃分線70分以上(含70分),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2000元/人。
②高職藝術類(不分文理)第一批次出檔且被我院錄取的考生,如其投檔分數達到本省份本科段劃分線,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2000元/人。
(八)設立東盟語言專業獎學金
1、獎勵對象
通過普通高考被學院錄取的考生。
2、獎勵項目、條件、辦法及金額
(1)報考我院東盟地區非通用語專業【應用越南語、應用泰語、應用外語(印尼語)、應用外語(緬甸語)、應用外語(馬來語)、應用外語(柬埔寨語)、應用外語(老撾語)和應用阿拉伯語】的學生,入學繳費注冊后一次性獎勵2000元。
(2)入學注冊后一年內從其他專業轉入學院東盟地區非通用語專業(具體專業同上)就讀的學生,轉專業后一次性獎勵2000元。
(3)一旦學生轉出東盟地區非通用語專業(具體專業同上),則不再有獲獎資格。
注:同時達到享受普招新生學業獎學金和東盟語言專業獎學金條件的學生,只能享受一項獎學金(默認以普招新生學業獎學金給予獎勵)。
(九)學院設立國際聯合培養生獎勵項目,選送外語類專業優秀學生前往相應母語國家深造一年。國際聯合培養生獎勵項目詳情見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官網。
七、錄取公布
(一)通過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二)通過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網站公布,網址:www.hncfs.edu.cn。
八、招生申訴渠道
電話:0898—63298693
九、聯系方式
(一)通訊地址:海南省文昌市教育路178號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571321)
(二)聯系電話:0898—63297756、63297715
(三)傳 真:0898—63297756
(四)學院網址:www.hncfs.edu.cn
(五)電子郵箱:zsjy008@126.com
(六)聯 系 人:符興寶 吳慧嬈 陳仕榜
十、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本章程由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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