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
2020-07-10 12:28:22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 錄取規則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教育廳、省招辦領導下,執行教育部規定的“招辦錄取,學校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十四條 錄取工作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錄取新生的基本條件:①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報名條件;②參加全國文化統考且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錄取分數線;
第十六條 對所有進檔考生,不作加試要求。加分或降低分數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政策執行;根據本人專業志愿及我校招生計劃,按考生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考生總分相同按照考生“語數外”成績中語文成績高低錄取、語文成績相同按照數學成績高低錄取,依次類推;如若所報專業計劃額滿,對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的原則調劑到生源不足的專業,對不同意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學校所有專業文理兼收,煤礦開采技術專業只招收男生,其它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七條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錄取規則:
藝術類考生錄取規則:參加藝術類專業課考試的考生,在專業課和文化課雙過線的情況下,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各占50%,擇優錄取;未參加專業課考試的考生,按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體育類考生錄取規則:在專業課和文化課雙過線的情況下,專業課成績和文化課成績各占50%,擇優錄取。
第八章 學費標準
第十八條 學校2020年各專業學費標準暫定為:文科專業3700元/年·生,理科專業4200元/年·生,藝術類專業4600元/年·生,社會體育專業4600元/年·生,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會計,與俄羅斯遠東國立漁業技術大學合作辦學)17800/年·生。收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照上級收費主管部門最新批復為準。
第十九條 住宿費: 暫定為800-1200元/年·生,收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照上級收費主管部門最新批復為準。
第九章 家庭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二十條 學院設立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評審。
第二十一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了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開學時,專門設立綠色通道。學院建立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等資助經濟困難學生的制度,通過國家助學貸款、安排勤工助學崗位、籌集社會捐助等方式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章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第二十三條 學生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永城職業學院
第二十四條 畢業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電話:0370—5172822 0370-5171999 0370—5171900
傳真:0370—5172822
網址:www.ycvc.edu.cn
電子信箱:yczyxyzjc@163.com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