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10 12:24:23高考網整理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有關規定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3505;在豫招生代碼:6505(普通本專科);6515(專升本)。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新鄉校區:河南省新鄉市向陽路東段688號;
平原校區:河南省新鄉市平原示范區長江大道西段。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專升本、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部門:河南省教育廳。
第十條 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規定期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生要求時,準予畢業并頒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錄取執法監督領導小組。招生委員會是學校對招生工作進行統一領導的組織機構,由校領導、相關部門負責人及教師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組成。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處理普通全日制本、專科(高職)招生的日常事務。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務部,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第十四條 招生錄取執法監督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環節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配合上級機關調查處理招生錄取工作中的有關違紀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紀檢監察審計部。考生申訴渠道:聯系電話:0373-7375672 15516403535(微信同號),電子郵箱:sqjjjc@126.com。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在各省(區、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學校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對于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學校按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從考生第二志愿中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依次類推。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被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錄取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只招收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的考生。無加試要求,對加降分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處理。
第十八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國家相關規定,不招收患有“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和“不宜就讀專業”疾病的考生。
第十九條 對省招生辦公室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室通過的各種符合優錄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二十條 為調節線上生源不平衡,減少退檔數量,學校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預留不超過1%的招生計劃,并按規定報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第二十一條 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共同決策”的原則,在錄取過程中,按照“除體檢受限或不同意專業調劑外,考生進檔不退”的錄取規則,根據實際投檔情況確定預留計劃的使用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