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7-10 12:26:13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
第十六條 錄取原則
1.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德、智、體全面衡量的錄取原則擇優選拔新生。
2.對于進檔考生,實行“志愿清、專業清”錄取規則。按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未能錄取,依次考慮所報其他專業;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錄取時,如服從調劑,可調劑到其他專業,不同意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退檔原則:對不服從調劑或身體健康原因不宜錄取的考生,學校給予退檔。
第十八條 體檢標準: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國家衛健委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收費標準:學費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定的標準收取。學校2020年普通專科各專業學費標準為:4800元/生·年;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各專業學費標準為:12000元/生·年。住宿費收費標準為:700元/人·年。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已錄取的新生應該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考生,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不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信息,將上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在錄取庫中予以注銷,并建立《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備案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一條 學校利用國家獎助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生困難補助等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具體資助方法按《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評定及發放辦法》、《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等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畢業證書: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377-63526359 0377-63526059
學校網址:http://www.nymc.edu.cn/
學校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nymc.edu.cn/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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