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4:19:42高考網整理
忻州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忻州師范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忻州師范學院
二、院校代碼:10124
三、辦學性質:公辦
四、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五、辦學層次:本科
六、辦學形式:全日制
七、學校地址:
主校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號
東校區:山西省忻州市學府街62號
南校區:山西省忻州市五臺山南路忻師南巷10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忻州師范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副院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組成,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條 忻州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忻州師范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忻州師范學院的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五條 忻州師范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六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事業計劃,綜合考慮辦學條件、社會需求、地域、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在參考往年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按照“優化專業分配結構,相對穩定”的方法、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制定學校分省來源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我校將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的招生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解決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段考生。
第七條 學校根據本校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和調檔分數線。根據教育部規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八條 錄取規則
1. 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認的政策加分)調檔。
2. 我校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審查合格,符合忻州師范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忻州師范學院依據考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并安排專業(考生排序辦法按照生源地相關規定執行),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排隊擇優確定專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文綜、外語,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理綜、外語;各科目分數均相同時,根據其專業志愿同時錄取。
3. 報考公費師范生的考生進檔后分生源地市按各專業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專業進行錄取;錄取時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電子檔案中戶口所在地為準。
4. 在內蒙古自治區,文史、理工類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5. 對于江蘇省考生,實行“先分數后等級”的錄取規則,即對進檔考生先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檔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如選測科目等級再相同,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