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4:18:36高考網整理
運城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運城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的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運城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條 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運城學院
學校代碼:10123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性質:公辦
辦學形式:全日制
通知書簽發人:薛耀文,職務:校長
學校校址:山西省運城市鹽湖區復旦西街1155號
學校網址:http://www.ycu.edu.cn
招生信息網:http://www.ycu.edu.cn/zhaosheng/
郵 箱:ycxyzs@ycu.edu.cn
信訪郵箱:jjjcs@ycu.edu.cn
聯系電話:0359-2090807、0359-2090661、0359-2090662
郵政編碼:044000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 運城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全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擬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招生工作重大事宜。運城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設在教務處(招生辦),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普通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條 運城學院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院紀委辦公室(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運城學院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總數,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七條 招生計劃分配總體思路:圍繞省委“四為四高兩同步”總體思路和要求,以需求為導向,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落實學校“地方性、應用型、教學型”辦學定位和轉型提質工作要求,合理調整招生規模,聚焦內涵發展,建設人民滿意大學。
第八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一)按教育部規定,我校預留計劃30名。
(二)預留計劃的使用原則:預留計劃用于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進檔考生多于執行計劃情況下的錄取,在錄取結束之前,須將所有預留計劃完全使用。
(三)預留計劃的使用要經過委員會研究決定,并經委員會主任簽字,做到每個計劃使用都備案可查。預留計劃一律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
第四章 錄取
第九條 運城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省教育廳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條 錄取時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在考生等效基準分相同情況下,優先考慮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十一條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公共外語教學只安排英語教學,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二條 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各省招辦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所有招生專業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文史類、理工類:(1)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專業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分數優先即按各省投檔排序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2)非平行志愿投檔省份:專業錄取原則為專業志愿優先。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是:文史類:a、英語和商務英語專業:①英語;②語文;③文科綜合;b、其他專業: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