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7-04 14:16:19高考網整理
晉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保證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晉中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專升本招生、對口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晉中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121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 辦學地點: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文華街19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由學校相關領導、學科專家等組
成,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管理和監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組,由分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全校的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十二條 錄取通知書簽發人:晉中學院校長 孫西歡。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就業管理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晉中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專升本招生、對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全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計劃和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規模由學校招委會討論后提交校長辦公會研究、黨委常委會決定,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及就業率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山西省教育廳審核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其中規定:“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梢圆挥桎浫”。本校規定不錄;“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可以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普通文理科:進檔考生采用投檔成績作為基準成績;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所報專業順序依次錄取;對非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時,文史類專業按照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理工類專業按照數學、語文、綜合成績順序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否則予以退檔。
第十八條 音樂學、舞蹈學、體育教育專業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出現專業成績并列時,按照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美術類和書法學專業進檔考生根據文化課成績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若出現文化課成績并列時,按照專業成績錄取。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否則予以退檔。美術類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美術類統考成績,書法學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書法類統考成績。
第二十條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在文化和專業成績達線的基礎上,根據綜合評價,按照項目擇優錄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部門批準、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