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學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
2020-07-04 11:58:06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八條 師范類本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3735元/年、師范類專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3266元/年,藝術類本、專科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8540——11970元/年。本科其他類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3780——4590元/年,高職高專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6020——8540元/年。我校實行學分制計收學費,根據專業畢業總學分按學年平均計收學費。 住宿費收費標準為450—1150元/年。
以上收費均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
第六章 獎、助學辦法
第十九條 學校有完善的獎學金、助學金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學校十佳全優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專業獎學金,社會資助的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
第二十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經學校審核批準,家庭有特殊困難的學生可申請緩交或減免部分學費。學校廣泛組織開展勤工助學活動。
第七章 畢業生就業工作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立專門機構負責做好畢業生的就業教育、指導、推薦工作,高度重視畢業生就業實習基地和信息化建設,為畢業生提供優質、高效的就業服務。
第八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時間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有關部門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教育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我校在應屆高職高專畢業生中選拔、推薦優秀學生升入相同、相關或相近的本科專業就讀。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梧州學院將制定相應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廣西梧州市富民三路82號
咨詢電話:0774-5841064 5833920 5838100
傳 真:0774-5831555
聯系部門:學校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43002
學校網址:http://www.gxuwz.edu.cn
電子郵箱:wzxyzsb@126.com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梧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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