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陰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注冊入學招生章程
2020-06-24 11:03:58高考網整理
江陰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注冊入學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發《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江蘇省高職(專科)院校注冊入學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20】10號),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江蘇省普通高考注冊入學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江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層次:專科,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3137,江蘇省招生代碼1216。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無錫市江陰市錫澄路168號(214405)
第四條學校簡介:江陰,中國經濟最發達的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區域幾何中心,全國縣域經濟綜合實力領頭羊17連冠,中國制造業第一縣。江陰職業技術學院,立足江陰,根植企業,培養具有“現代班組長”以上潛質的生產、經營、管理者人才培養目標,已成為江陰企業高技能人才培養的搖籃。
第五條學校面向江蘇省招收專科生。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陰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專科普通畢業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
第七條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院招生工作委員會下的招生就業處。
第八條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全省各地市(區)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并協助招生就業處進行招生錄取。
第九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我校招生監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由負責紀檢監察的主管校級領導具體負責,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我校所有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未被統招批次錄取且取得全部七門學業水平測試科目成績的普高考生,方可申請注冊入學。。
第十三條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考招【2019】50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符合我校注冊條件的考生,可通過網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網上管理平臺申請注冊我校。普高考生注冊入學分兩輪進行。
第十五條考生申請。符合注冊入學條件的考生,通過網絡登錄省教育考試院注冊入學管理平臺,按“院校+專業”的方式可同時注冊6個“院校+專業”志愿。
第十六條院校審核。院校依據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錄取原則,對提交注冊申請的考生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即為院校預錄取考生。
第十七條計算機匹配錄取。凡被院校預錄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通過計算機系統,按照考生填報志愿的先后順序和院校確定的考生預錄取順序自動匹配錄取1個院校及專業,注冊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過網絡確認錄取信息。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可以優先錄取,考生須在8月27日前,將有關證書的復印件或原件報我校審核,并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無異議后執行。
①榮獲市級及以上的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和優秀團干部的考生;
②有體育特長的考生,要求達國家二級及二級以上運動員等級標準或近二年省級各類體育比賽獲得前八名、地市級比賽前四名的運動員;
③有藝術特長的考生,在聲樂舞蹈器樂方面考級八級及以上或近三年在縣級及以上比賽中上獲獎;
④有其他突出才能,并經我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認定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