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醫藥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24 09:52:26高考網整理
江蘇醫藥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全稱:江蘇醫藥職業學院。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2682,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鹽城市解放南路283號郵編:224005。
第四條學校是省屬全日制公辦?茖W校、省級示范性高職院校,開設臨床醫學、中醫學、預防醫學、護理、藥學等19個專業。學校是中國職教學會衛生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全國衛生行指委康復治療類、食藥行指委藥學服務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
第五條學校面向江蘇、四川、河南、山西、安徽、重慶、云南、甘肅、廣東、西藏、江西、貴州、新疆、廣西、福建、湖北、陜西、山東、遼寧、吉林、河北、青海、寧夏、湖南等24個。ㄗ灾螀^、直轄市)招收?粕。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江蘇醫藥職業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辦公室。
第八條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錄取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生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根據教育部規定,如因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學?筛鶕辞闆r及時調整招生計劃,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第十一條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色盲色弱者不得報考醫藥衛生類專業。助產專業建議女生報考,其他專業對性別無要求。
第十四條考核方式:學生參加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組織的統一普通高考。
第十五條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ㄗ灾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條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學校按照不同招生代碼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雌涓呖几母锓桨赶嚓P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學校將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從志愿)的錄取。
第十九條學校對進檔考生的錄取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江蘇省內考生排序依據“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即對進檔考生按總分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總分相同時,比較其選測科目等級高低。考生總分、選測科目等級相同時,則按省教育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江蘇省考生必測及技術科目需達到合格或C等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合格及以上。選測科目不限,高職與本科分段培養項目(3+2類)等級要求為1C1D及以上,其他招生類型無等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