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師范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6-21 16:32:59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附則
第十九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第二十條入學與注冊:建議學校統一按國家有關規定表述為: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學費標準根據《關于轉發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全省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6]51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全省普通高校專業收費類別的通知》(贛教財字[2012]1號)的精神執行。
1.園林、園藝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3410元;
2.漢語言文學、歷史學等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3650元;
3.法學、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教育技術學、新聞學、旅游管理、工商管理、會計學、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市場營銷、經濟統計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心理學、學前教育、小學教育等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3880元;
4.地理科學、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應用化學、環境科學、材料化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等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4120元;
5.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等本科專業每生每學年學費4350元;
6.音樂學、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美術學、書法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舞蹈表演等本科專業生每學年學費8000元。
第二十二條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第二十三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省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學校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志敏大道401號
郵政編碼:334000
聯系電話:(0793)8153934、8153941
學校網址:http://www.sru.edu.cn
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jy.sru.edu.cn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上饒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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