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醫藥大學2020年招生章程(3)
2020-06-21 16:18:17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三條學校接受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考生由于未被我校錄取或對錄取結果有疑問,經招生人員解釋后,仍堅持認為有損其權益者,可向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或學校招生錄取監督小組提出申訴,依據《江西中醫藥大學高招錄取考生申訴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申訴事宜。投訴電話為:0791-87118870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含體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規定取消學籍注冊。情節嚴重的,學校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七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江西中醫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招生咨詢電話:0791-87119528、87119529,網址:http://www.jxutcm.edu.cn。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適用于學校本、專科專業招生,如與國家或上級機關相關文件有沖突,以國家或上級機關相關文件為準。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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