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8 12:01:37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收費標準及獎助學政策
第九條學院嚴格按貴州省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收費(各專業學費詳見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2020年貴州省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收費欄)。
第十條為勤奮學習、品學兼優的學生設立以下獎學金:
國家層面: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生;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生。
院級層面:院長獎學金5000元/年/生;院級獎學金最高3000元/年/生;“創新創業”雙創獎學金最高5000元/項目;專業技能獎學金最高5000元/獎次;“感動校園”特別獎1000元/人;大學生入伍一次性獎學金5000元/生;退伍復學士兵獎學金最高3000元/年/生。
第十一條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以下助學金:
國家層面:國家助學金生均3300元/年。
院級層面:特困生助學金1000元/年/生。
其中,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設立教育精準扶貧資助:免學費3500元/年/生;教育精準扶貧專項助學金:1000元/年/生。(僅限貴州省戶籍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
第十二條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開通“綠色通道”,以保障其順利入學,并通過獎、助、貸、勤、免、補等方式幫助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七章錄取通知書的發放
第十三條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制作錄取通知書,并實行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錄取通知書經郵政寄送到錄取考生。
第八章新生管理
第十四條錄取的新生須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除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未請假或者請假(假期不得超過兩周)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生進校按教育部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實施管理。
第九章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五條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安順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監督機制
第十六條學院嚴格遵守和執行教育部、各省級有關招生的政策和紀律規定,對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單位及個人,按照貴州省有關招生考試規定,學院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院招生監督電話:0851-38107544
第十一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若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
第十九條本章程由安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851-33229847
學院網址:http://www.asotc.cn
郵政編碼:561000
安順職業技術學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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