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警察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8 11:40:02高考網整理
貴州警察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貴州警察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貴州警察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貴州警察學院(學校代碼:4152012107)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地址:貴州雙龍航空港經濟區(貴陽市龍洞堡)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五條貴州警察學院是貴州省唯一的公安政法類本科學校,前身是創建于1950年的貴州省人民政府公安干部學校。2017年5月,經教育部批準設立本科層次的貴州警察學院。學校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突出公安院校辦學特色,堅持“教學練戰”一體化人才培養模式,為公安政法事業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70年來,學校先后為省內外公、檢、法、司、安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培養輸送了4萬余名畢業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六條學校成立招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招生就業處。
第七條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條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監督辦公室設在學校紀檢監察室。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學校公安專業女生計劃數不超過公安專業招生計劃數的15%。公安類專業招生計劃中包含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計劃。
最終招生專業計劃以招生考試院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報考資格條件和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要求
第十條報考非公安類專業的考生條件: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嚴重慢性病),品德良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能夠適應學校警務化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