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傳媒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8 10:24:28高考網整理
四川傳媒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我院2020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基本信息
1.學院名稱:四川傳媒學院
2.學歷證書:有四川傳媒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學院規定的修讀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四川傳媒學院具印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專科)畢業證書;對符合授位條件者,由四川傳媒學院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3.辦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區團結學院路67號,郵編:611745。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錄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五條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負責實施招生錄取具體環節工作。
第六條學院紀監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學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及其家長、新聞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三章錄取規則及招考方式
第七條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四川省教育廳領導下,參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組織的招生錄取工作。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八條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學生,并根據教育部當年頒布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九條根據教育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有關規定及學院人才培養的需求,部分專業在招生中設立招考方向(專業后加括號注明);學生畢業時頒發的畢業證書不顯示招考方向,只顯示招生專業。
第十條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一條學院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二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對進檔考生按總分順序,根據專業志愿安排專業。文科考生總分相同時,按語文、外語、數學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首先按語文成績錄取;如語文成績相同,按外語成績錄取;如外語成績也相同,按數學成績錄取);理科考生總分相同時,按數學、外語、語文單科成績依次排序(首先按數學成績錄取;如數學成績相同,按外語成績錄取;如外語成績也相同,按語文成績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錄取未滿額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2.報考我院非藝術專科航空服務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面試,專業面試合格者方可報考該專業,并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面試時間及要求詳見我院官方網站)
第十三條藝體類專業招考方式:
我校投放招生計劃省份的相關專業招考方式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未開展專業校考工作的省份和專業:考生只需參加省級統考并取得專業合格成績;
2.開展了專業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未舉辦省級統考的專業:考生可直接報考我校對應專業的校考,并取得校考專業合格成績;
3.開展了專業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舉辦了省級統考的專業:考生須參加并通過省級統考后方可報考我校對應專業的校考,最終取得校考專業合格成績。
第十四條藝體類專業錄取原則:
1.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河南省、內蒙古自治區:進行校考的所有專業以及認可省級統考成績的各相關專業:考生均需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專業測試成績合格,對進檔考生原則上按志愿優先,文理綜合排隊(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排序,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語文、英語、數學、綜合科目排序錄取。
2.四川省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錄取原則:考生均需高考文化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控制分數線,且專業測試成績合格,對進檔考生按志愿優先原則,根據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文化成績相同時按語文、英語、數學、綜合科目依次排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