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民族大學2020年普通本預科招生章程
2020-06-18 10:13:39高考網整理
西南民族大學2020年普通本預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國家民委有關規定,為確保學校普通本預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西南民族大學(SouthwestMinzuUniversity),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簡稱國家民委)直屬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民委與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學校。學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國標代碼:10656。
第三條學校主要教學校區為武侯校區、航空港校區和太平園校區。武侯校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四段16號;航空港校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航空港開發區大件路文星段168號;太平園校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外南太平園路1號。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考生。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并成立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和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普通本預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學校普通本預科招生工作。學校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六條西南民族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本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預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學校2020年計劃招收本科生7000人,預科生462人。按照教育部、國家民委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堅持“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服務,為國家發展戰略服務”的辦學宗旨,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考生及少數民族考生的生源數量與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招生來源計劃報國家民委及教育部審批后,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發布。
第八條學校按教育部、國家民委的規定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按照教育部、國家民委要求及學校使用辦法,預留計劃主要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考生生源不平衡、優質生源、民族比例、人口較少民族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極端現象等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九條根據國家民委的有關要求及學校辦學宗旨,學校普通本科專業面向全國招收各民族考生,以招收少數民族考生為主。根據生源情況,學校與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商定調檔比例及其中的少數民族考生比例。預科班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
第十條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將征集志愿。經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將剩余計劃調整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學校認可各省(區、市)規定中適用的加、降分政策,同等條件下,少數民族考生優先錄取。
第十二條普通類本科專業和預科班錄取時,以考生投檔成績(含小數位)進行錄取及確定專業:
1.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錄取;
2.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等級要求必測科目成績均須達到合格(或C級及以上等級)、選測科目等級在BB及以上,進檔考生依投檔成績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將選測科目等級A+、A、B+、B分別賦值4、3、2、1并相加后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3.除內蒙古自治區、江蘇省以外的省(區、市)進檔考生依投檔成績(含小數位)按“分數優先”原則擇優錄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其中,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考生填報志愿須符合選考科目范圍。
4.投檔成績(含小數位)相同時,專業分配優先原則:(1)專業志愿順序;(2)少數民族優先;(3)相關科目成績,其中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理綜,不分文理省(區、市)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總和、語文數學成績總和、語文成績。進檔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5.在專業招生規模允許的范圍內,學校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適度調整專業招生計劃安排。
第十三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時,學校認可藝術、體育類省級統考(聯考)專業成績,考生須專業考試成績合格且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及確定專業原則:
1.內蒙古自治區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排序,使用“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2.其余省(區、市)進檔考生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