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商貿學院招生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6 15:01:40高考網整理
第四章新生入學及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新生應按期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在報到時間前辦理請假手續。逾期兩周不報到者(以錄取通知書規定報到時間為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對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國家規定對新生進行體檢復查,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對其休學或退學。
第十九條學校收費按當年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項目和標準執行。
第五章畢業文憑
第二十條修完學校教學計劃中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湖北商貿學院普通本、專科學歷證書;本科畢業生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湖北商貿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六章獎助學措施
第二十一條學校設立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并設有多種助學措施。
(一)國家獎、助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二)學校獎學金。
(三)對于父母直接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的2020級新生,減免相關費用。
(四)助學措施: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五)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
第二十三條學校招生考試辦公室聯系方式:
電話:027-826660638778682587786820
網址:http://www.hbc.edu.cn咨詢QQ:4628135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學校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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