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漢工程大學郵電與信息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2020-06-16 14:55:31高考網整理
2020年武漢工程大學郵電與信息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為武漢工程大學郵電與信息工程學院(以下簡稱“學院”),國標代碼為“13239”,注冊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虎泉街366號。
第三條學院由武漢工程大學與武漢化院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新機制、新模式聯合舉辦,是一所普通本專科教育的民辦本科院校(獨立學院)。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武漢工程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國家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招生政策的貫徹和學院招生工作的部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招生政策的執行和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辦公室的檢查和監督,并接受武漢工程大學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條招生辦公室聯系電話為027—87194571;紀檢辦公室聯系電話為027—87193826;學院網址為http://www.witpt.edu.cn、學院招生信息網為http://zsjy.witpt.edu.cn/。
第三章招生對象和入學考核
第七條學院招生的主要對象為當年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普通高考生。
第八條所有考生的文化課均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學院在各省(區、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計劃為準。
第十條學院與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辦學,設置“興發基地班”,列入相關省份普通本科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在錄取工作中,學院按程序將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省份的指標調至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院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按各省(區、市)相關規定確定。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原則上投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數的105%左右。對浙江、天津、山東、海南等實行招生考試改革、按專業錄取的省份,嚴格按當地招生部門相關錄取規則錄取。
第十三條學院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原則是:按考生分數優先,遵從考生專業志愿,不設專業級差。若投檔分數相同,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者(150分制)優先錄取;若條件仍相同,與擬錄取專業相關的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錄取到未滿的專業,否則作退檔處理。
對于有選考科目的省(區、市),錄取執行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
第十四條學院在錄取期間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面向考生公開征集志愿,公開征集志愿后的專業錄取原則按第十三條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