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師范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
2020-06-13 10:46:11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及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十七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招生工作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一輪投檔”的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第十九條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普通文理專業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分配,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確定;理工類則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依次排序確定。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專業志愿無分數極差。中職對口專業錄取時,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文化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征集志愿考生錄取時按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承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機構符合國家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對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學校承認加分投檔成績,并按投檔成績分配專業。
第二十二條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原則;江蘇省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1合格,考生進檔后的排序規則為“先分數后等級”;浙江省按照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根據招生專業選考科目進行招生和錄取。
第二十三條學校藝術體育類各專業文理兼收,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按文理綜合或文理科分別公布招生計劃。錄取時,對于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檔的省份按照該省平行志愿投檔方式錄取;對于采用非平行志愿方式投檔的省份,在考生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后,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按照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按照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排序錄取。
第二十四條運動訓練專業錄取時,在考生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我校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分項目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學校體育藝術類各專業錄取時無外語單科成績限制。
第二十六條學校英語專業及其它非外語類專業只招收英語考生。
第二十七條學校各專業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八條學校2020年面向甘肅省投放革命老區專項計劃、精準扶貧專項計劃、少數民族緊缺人才培養專項計劃(藏區專項計劃)、貧困專項計劃和中職對口招生計劃,具體政策按照國家和甘肅省有關文件執行。
第二十九條錄取結果將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進行公布,考生可通過所在省、市招生部門網站查詢,或登錄我校校園網查詢。
第六章收費獎勵資助
第三十條學校普通本科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按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統一核定的學分制收費標準執行。
學費標準(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科類3800元/人·學年,理科類4000元/人·學年,工科類4400元/人·學年,外語類4300元/人·學年,藝術類6500元/人·學年。
運動訓練專業學費標準(甘發改收費〔2010〕1384號):4500元/人·學年。
校企聯合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甘發改價格〔2019〕897號):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為學校與達內時代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聯辦專業,學費標準為8000元/人·學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云計算方向)、通信工程專業為“教育部—中興通訊ICT產教融合創新基地”聯合建設專業以及智能制造工程專業、機器人工程專業、物聯網工程專業為學校與北京華晟經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聯辦專業,學費標準待定。
預科生收費標準(甘價費〔2006〕120號):本科預科學費15000元、學年。
住宿費收費標準(甘發改收費〔2016〕697號、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900—1150元/人·學年。
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化,按照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最新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三十一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并通過“獎、貸、助、補、減”等措施,獎勵激勵品學兼優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學校設立的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和學校獎學金,各類獎學金獲獎面超過60%;設立的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3000元/人/年)、學校助學金和社會資助金等20余項,每年受助學生比例達到40%以上。
學校開通經濟困難新生入學報到“綠色通道”。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可通過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助學金、特殊困難補助和減免學費以及參加學校提供的勤工助學等途徑獲得資助,幫其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