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文理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06-12 18:09:20高考網整理
寶雞文理學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學校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寶雞文理學院,學校國標代碼為10721,英文校名為BaojiUniversityofArtsandSciences。
第三條學校位于陜西省寶雞市,分為三個校區(高新校區:陜西省寶雞市高新大道1號,郵政編碼:721013;石鼓校區:陜西省寶雞市寶光路44號,郵政編碼:721016,蟠龍校區:陜西省寶雞市蟠龍新區龍翔大道003號,郵政編碼:721001)。
第四條辦學層次:本科,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
第五條辦學類型:學校為陜西省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是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17年學校被陜西省列入新增博士學位授予單位立項建設計劃。現設有馬克思主義學院、政法學院、教育學院、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外國語學院、歷史文化與旅游學院、經濟管理學院、音樂學院、美術學院、數學與信息科學學院、物理與光電技術學院、化學化工學院、地理與環境學院、機械工程學院、電子電氣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體育學院等17個二級學院,開設有65個本科專業。學校現有7個一級學科學術型碩士授權點,5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寶雞文理學院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人員
第六條學校成立了由校領導、紀委、學校黨政辦公室、教務處、招生就業處、學生處、實驗室建設與管理處、網絡與信息技術管理處、財務處、保衛處、團委、后勤管理處等負責人及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等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實施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當年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公布的計劃數據為準。學校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1%的計劃,用于調節平衡各省(市、自治區)上線生源。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八條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九條學校對各省(市、自治區)符合教育部政策性加分或降分的考生按照投檔分數錄取。
第十條學校調檔比例控制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之內。按照高分到低分錄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滿額,再由高分到低分錄取非一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內蒙古自治區的錄取辦法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江蘇省考生錄取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的相關要求為準,考生進檔后采用“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排序確定考生專業,考生投檔成績及等級相同時,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專業。
第十二條專業分配原則:按照專業清(專業清指按專業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先按照第1專業志愿分成不同的專業隊列,按照“分數優先”規則排序后,依照分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于第1專業志愿未能錄滿的專業,依次從第2、3、4、5、6專業志愿以及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進行錄取,滿額為止)原則確定。考生分數相同時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區)排列的位次先后順序進行錄取,若所在省(市、自治區)沒有排列位次的,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投檔方式及比例按照教育部相關政策和相關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進檔的省外各藝術類專業考生在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規定的分數線后,按相應專業統考或聯考(含校際聯考)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陜西省的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按照《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20年陜西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執行。錄取中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文化課和專業課成績都相同的,則分別按語文、數學、外語、綜合的單科成績由高到低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