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2)
2020-06-10 20:48:52高考網整理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志愿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高考投檔總分相同的,依次按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史類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
第十八條已投檔的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錄取軟件自動隨機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總分相近的專業錄取;如不服從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六章其他
第十九條對經由省級招生機構審核通過并被我校確認錄取的高職考生,將發放由校長簽發并蓋有黑龍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公章的新生錄取通知書,考生憑錄取通知書報到。
第二十條新生入校后,我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按照黑龍江省改革和發展委員會批復并辦理收費許可的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二條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監督與申訴
監督申訴郵箱:jw5603@163.com
監督申訴電話:0452-8085620
第二十三條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452-8085666、8085667、8085668
電子郵箱:zczx5680@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hlcp.com.cn
微信公眾號:hlcpedu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適用于黑龍江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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