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 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0 20:40:50高考網整理
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 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規范操作、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考生及家長、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為保證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生源質量,依據國家、各省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二條學院全稱: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731,省內代碼:4079)。
第三條學院性質:省屬公辦普通高職院校。
第四條辦學層次:普通專科。
第五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學院位于省會哈爾濱市,占地面積23.56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3.67萬平方米,在校生6500余名。
第七條學院設有7系2院2部2中心,45個專業(方向)。
第八條院系設置:學院設有生態工程系、環境保護系、生物技術系、工程技術系、經濟貿易系、人文社會科學系、機電信息工程系、工大智能裝備學院、哈工大大數據學院、思政部、軍體部、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創新創業教育指導中心。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領導小組:成立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由黨委書記負責,分管招生工作副院長具體負責,常設機構為學院招生辦,負責黑龍江生態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錄取原則
第十條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的規定,按照省教育廳最終批復的學校在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一條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二條高職專科的錄取分數,應在各相關省(市、區)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對進檔的考生按考試科目總分計算錄取分。認可各省(市、區)招生辦的政策加分,錄取時按各省(市、區)招生辦的照顧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所有進檔考生遵循分數、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考生高考成績及填報志愿順序錄取。考生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的原則進行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為語文、外語和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按數學、外語和理科綜合、語文)。
第十四條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年度加分政策,僅在考生進檔時有效,考生在專業分配上按原始成績排隊,不享受加分。高考成績總分相當的情況下,優先錄取政策加分考生。
第十五條特殊類專業考生的錄取,按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辦理。
第十六條招生專業體檢要求:執行國家制定的體檢標準。學院對入學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復查后不符合體檢要求的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