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0 20:45:04高考網整理
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規招生,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區的高職(專科)及黑龍江省內少數民族預科(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學校名稱: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
辦學性質:國家民委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四條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哈南工業新城核心區哈南十五路1號
第二章基本情況
第五條學院占地面積30.38萬平方米,校舍面積10.4萬平方米,建有各類公共實驗室、專業實驗室(含實訓車間)70個,計算機室15個,語音室5個,精品錄播室1個,網絡多媒體教室146個,琴房32間。現有教職工282名,其中正高職15人,副高職82人,全日制在校學生4660名。
第六條學院設有食品加工技術、食品檢測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檢測、綠色食品生產與檢驗、生物制藥技術、藥品生產技術、動物醫學、畜牧獸醫、寵物臨床診療技術、寵物養護與馴導、會計、電子商務、老年服務與管理、家政服務與管理、物流管理、軟件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電子商務技術、應用韓語、學前教育、音樂教育、民族表演藝術、音樂表演、藝術設計、陶瓷設計與工藝、護理、康復治療技術等專科(高職、高師)專業。(2020年招生專業以省教育廳批復為準)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院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四章收費標準
第八條各類收費標準由學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發改、財政、教育三部門批準確定。具體專業收費標準,詳見《2020年黑龍江省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計劃》。
第五章錄取說明
第九條普通高職(專科)錄取原則:黑龍江省按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按專業志愿錄取,如遇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錄取原則執行。
第十條普通高職(專科)計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普通高職(專科)藝術類各專業2020年招收黑龍江省考生,文化課成績按照2020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成績,專業課成績參照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課省考成績,學院不單獨組織考試。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原則是在省招生考試院劃定藝術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二條普通高職(專科)計劃,學院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按要求通過征集志愿完成。
第十三條省屬少數民族預科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如果考生所填第一專業計劃已滿,則按順序考慮該考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對未滿足專業志愿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擇優調劑專業,對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為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理工類為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