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0-05-24 08:58:54高考網整理
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依據《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政發〔2014〕37號)及《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浙教試院〔2016〕13號)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有助于學校公平、公正、公開選拔人才,有助于促進中學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體現考生與學校依法雙向互動選擇的平等權利,逐步完善與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相適應的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
(二)基本原則
堅持自主與自律的原則;
堅持科學選才與體現特色的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堅持學校負責與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和管理的原則。
二、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以保證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一)成立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制訂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制訂實施方案,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由校長擔任組長,分管校領導和職能部門、招生專業教學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
(二)成立高職提前招生工作機構,根據高職提前招生章程開展各項工作,制訂相關制度,處理各招生環節的日常工作,研究決定在招生過程中的技術性問題。由學校招生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教學負責人組成。
(三)高職提前招生實行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和省教育考試院雙重監督,學校紀檢監察辦公室為高職提前招生的監督機構。
三、招生規模與范圍
(一)高職提前招生規模控制在學校2020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20%以內。
(二)高職提前招生生源范圍為浙江省。
四、招生程序
(一)申請報名。遵循考生自愿的原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登錄網站報名(網址:http://zzzs.zfc.edu.cn),考生允許填報1個專業志愿。
(二)資格審核。學校按報考條件逐個認真審核考生的報考資格,組織專業人員對考生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資格審核,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系統內已審核的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三)資格審核合格考生確認考生須知。網上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完成網上確認《浙江金融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考生須知》(網址:http://zsb.zfc.edu.cn),逾期未完成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四)確定考生名單。學校根據高職提前招生計劃,資格合格考生依據考生學考等第折算成績(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按照錄取規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未錄取”考生名單。
五、招生
(一)2020年學校面向浙江省的高職提前招生計劃130名,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如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名) | 招生對象 | 學制 |
學費標準 (元/學年) |
1 | 金融管理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900 |
2 | 投資與理財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900 |
3 | 保險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000 |
4 | 會計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900 |
5 | 國際貿易實務 | 30 | 普高招生考生 | 三年 | 6900 |
合計 | 130 |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符合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高考報名手續且符合下列條件的普高招生考生。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必選科目:語文、數學、外語3門。
4.自選科目:按物理、歷史、化學、地理、技術、思想政治、生物的順序,選取學考等第最高的3門科目作為計分科目,即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
5.選取語文、數學、外語、自選科目1、自選科目2、自選科目3的6門有效計分科目高中學考等第需要同時滿足以下要求:①B等級及以上不少于二個;②D等級不多于一個;③無E等級;④高中學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為準。
6.往屆生學考科目中的信息技術和通用技術,以學考等第高者計入技術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