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2020-05-24 07:33:41高考網整理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高等職業教育招生綜合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工作要求,經學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商議決定,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是2003年3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全日制公辦高職院校。
第三條 學校經批準具有高等職業技術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學生在學校修完規定的學業后,頒發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四條 學校擁有兩個校區,本部校區地處寧波鄞州高教園區,奉化校區位于寧波奉化區。下設8個二級學院及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基礎課教學部,共有30個高職專科招生專業。現有教職工550余人,全日制高職本專科學生近萬人。
第五條 學校堅持以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應用型人才為目標,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全面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增強綜合實力,提升核心競爭力和社會影響力,實現了教育教學質量和整體辦學實力的持續提升。學校注重國際化辦學特色,積極開拓與美國、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英國等國家和地區合作辦學,為學生創造更多到國外接受教育的機會,同時積極與泰國、波蘭等東南亞、中東歐國家學校合作,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略。近來年,學校獲浙江省文明單位、浙江省平安校園、全國職業院校魅力校園、全國首批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實驗校、中國會展業優秀院校、教育部全國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教育部產學研合作優秀案例、國家職業教育與產業協同創新試驗區示范項目單位、全國高職院校創新創業前50強示范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學校、省課堂教學創新校、省示范性職教集團、省示范教師發展中心校等20余個國家及省級榮譽。在武書連2019年中國高職高專排行榜中我院在“中國一流高等職業學院”排名中排第5名,學校國際化總體水平在全省高職院校中排位一直名列前茅。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2020年提前招生擬招生計劃230名。招生專業、面向對象、計劃數、學制及學費等情況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招生計劃 |
學制 |
學費(年) |
工商企業管理 |
普高 |
10 |
三年 |
6000 |
電子商務 |
普高 |
10 |
三年 |
690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普高 |
20 |
三年 |
6600 |
應用英語 |
普高 |
20 |
三年 |
6900 |
會計 |
普高 |
20 |
三年 |
6900 |
投資與理財 |
普高 |
20 |
三年 |
6000 |
金融管理 |
普高 |
20 |
三年 |
6000 |
園林技術 |
普高 |
45 |
三年 |
6300 |
園藝技術 |
普高 |
35 |
三年 |
浙江戶籍免學費 |
酒店管理(開元班) |
普高 |
30 |
三年 |
6000 |
總計劃 |
|
230 |
|
|
注:
1、學費最終以省物價部門公布文件為準,其中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為教育部中德諾浩高技能汽車人才培養助推計劃,特色培養部分費用2425元/年由企業另收。
2、酒店管理專業與浙江開元酒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聯合培養。
第四章 考生報名
第七條 凡符合以下條件者均可報名:
1、已取得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報名資格;
2、參加過10門科目的學考并具有各科學考成績;
3、所有學考科目等級在D等及以上;
4、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第八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在2020年5月11日12:00—5月28日17:00期間,通過網上報名的方式提出申請。
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網(http://www.nbcc.cn/zsw/),根據網上提示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每位考生填報1個專業志愿。凡不符合報考要求的,視為無效報考,不再另行通知補報。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試費。
第九條 報名資格審核結果查詢及確認。考生請于5月30日9:00-6月3日12:00前登陸我校招生網提前招生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并進行高職提前招生報名網絡確認。考生需在我校報名系統中上傳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并根據系統提示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確認報考信息,逾期未確認或未上傳身份證材料,視為放棄資格,不再參加我校高職提前招生綜合分數評價。
第五章 成績構成
第十條 考生總分為200分,成績組成及計算方式如下:
普高招生考生總分由10門學考折算成績(140分,占70%)、指定科目學考成績(40分,占20%)、素質特長記分(20分,占10%)構成。總分計算公式=學考折算成績之和*1.4+指定科目學考成績分值+素質特長記分。
第十一條 普高招生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標準如下:
學考等第 |
A |
B |
C |
D |
換算成績 |
10 |
8 |
6 |
4 |
第十二條 普高招生考生各專業指定核心學考科目賦分標準為:A為40分,B為30分,C為20分,D為10分,普高各專業指定核心學考科目名稱如下:
專業名稱 |
招生對象 |
各專業指定核心學考科目 |
工商企業管理 |
普高 |
數學 |
電子商務 |
普高 |
英語 |
應用英語 |
普高 |
英語 |
會計 |
普高 |
數學 |
投資與理財 |
普高 |
數學 |
金融管理 |
普高 |
數學 |
園林技術 |
普高 |
技術 |
園藝技術 |
普高 |
生物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普高 |
技術 |
酒店管理(開元班) |
普高 |
語文 |
注:電子商務及應用英語專業指定核心學考科目必須為英語,外語語種為其它語言的不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