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2)
2020-05-24 07:46:24高考網整理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五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投訴電話:0571-86929912。
第二十六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或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七條考生所在高中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高職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所有參加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對違反提前招生有關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實施進程安排(如有變動,以學校招生網站公布為準)
序號 |
工作內容 |
負責單位 |
時間安排 |
1 |
考生網上報名和填報志愿 |
試點高校 考生 |
5月13日8:30-5月25日16:00 |
2 |
網上資格審核 |
試點高校 |
5月26日-5月29日 |
3 |
網上確認。考生查詢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并確認折算成績,若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則視為默認。 |
試點高校 考生 |
5月30日8:30-6月1日16:00 |
4 |
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試點高校 |
6月10日前 |
5 |
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6月10日8:30-17:30 |
6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6月12日8:30-17:30 |
7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6月13日8:30-17:30 |
8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6月14日8:30-17:30 |
9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試點高校 |
6月15日8:30-17:30 |
10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6月16日8:30-17:30 |
11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試點高校 |
6月17日8:30-17:30 |
12 |
結束網上錄取。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6月20日 |
13 |
公示錄取名單。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6月22日-7月6日 |
14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試點高校 省教育考試院 |
第三十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浙江省政府獎學金、學校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助學金,符合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同時,還可以通過國家助學貸款、校內勤工儉學、困難補助等多種途徑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一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招生咨詢及查詢:
學校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園區學林街280號(郵編:310018)
聯系電話:0571-86929796、85126932
學校主頁:http://www.zjiet.edu.cn
招生主頁:http://zs.zjiet.edu.cn
官方QQ群:947893939(2020浙江經貿招生咨詢)
電子郵箱:jm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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