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中醫藥大學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0-02-28 18:08:21網絡整理
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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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稱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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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校區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蔡倫路12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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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
■ 本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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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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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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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名稱 |
上海中醫藥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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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中醫藥大學的本科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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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委員會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一領導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醫藥大學紀委監察處是我校招生工作紀檢監察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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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2020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為:
無男女比例限制;色盲色弱者均不能報考我校的春季招生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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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各專業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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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選拔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 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20年春季考試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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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考生須據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我校將按照本校學生管理規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定執行。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不能報考我校。 2.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二條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報考我校。 3.考生患有《指導意見》第三條中列出的考生視力鏡片度數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者;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請慎重報考我校。 4.新生入學后,體檢發現不符合相關專業身體健康報考條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1號)及《上海中醫藥大學學生管理規定》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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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
(1)3月9日-10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其中,根據相關規定,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 (2)3月12日,我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的2倍劃定各專業入圍資格線(末位同分處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19〕41號)相關規定執行),并向社會公布。 (3)鑒于目前新型冠狀肺炎疫情情況,經學校招生委員會慎重研究決定,報經主管部門批準,現對我校2020年春季招生辦法予以調整,其中對填報我校春招志愿的考生,由于疫情期間,無法進行院校自主測試,院校自主測試成績均以150分計入,最終以“統一文化考試成績+院校自主測試成績”的高低作為春招的依據,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進行錄取。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需在2020年3月13日前提供與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相關的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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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錄取規則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2)錄取分數要求:作為錄取依據的春考總分(滿分600分)=統一文化考試成績(滿分450分)+自主測試成績(150分)。 (3)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則:同一專業志愿考生按春考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照、統一文化考試外語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擇優錄取。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須于3月31日至4月2日,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要求,網上完成專業信息登記工作。 (4)正式錄取:按規定完成各項手續的預錄取考生,由我校發放預錄取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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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中西醫臨床醫學6500元/年;康復物理治療、康復作業治療5000元/年;滬價費(2000)1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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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2012)1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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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資助政策 |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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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察處監督。 舉報電話:021-51322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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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學校官網:www.shutcm.edu.cn 招生辦官網: http://ygzs.shutcm.edu.cn 咨詢電話:021-5132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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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其他須知 |
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43號)規定的其他考試。 錄取的新生,與2020年秋季學生一起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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