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2019-10-12 09:51:38網絡整理
臺州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擴招部署,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全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院校國標碼:12790,浙江省代碼:0066。
第三條辦學層次和類型:專科(高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五條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臺州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高職擴招工作,負責制訂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和計劃、制訂實施方案,討論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成立辦公室、命題與評卷組、考務組、信息審核組、紀檢監察組和安全保衛組,具體組織和實施考核測試、招生錄取等事務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七條招生專業4個,招生計劃200名,學制3年,具體如下表:
序號 |
專業名稱 |
計劃數 |
學費標準 (元/學年) |
報考對象 |
1 |
工商企業管理 |
50 |
6600 |
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和2019 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 |
2 |
電子商務 |
50 |
6600 |
|
3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50 |
6600 |
|
4 |
藥品生產技術 |
50 |
6600 |
第五章 報名與校考安排
第八條報考對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新型職業農民,2019年各類高校招生考試中未被任何高校錄取的考生,均可報考。非本省戶籍在浙務工人員也可參加此次擴招報名。
2019年在各類招生考試中已被各類高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報考;當前已在各類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學習的在籍學生,不得參加本次報考。
第九條網上報名與志愿填報: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10月8日至10月31日登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報名系統,認真閱讀報名要求,網上簽訂《誠信承諾書》,如實錄入報名信息。
志愿填報與網上報名同步進行,考生在進行網上報名信息輸入時,一并填報志愿信息。考生可填報2個學校志愿和服從學校調劑志愿,每個學校可填報1個專業志愿和服從專業調劑志愿。
第十條現場確認與考試費用。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須于2019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來學校辦理報名信息和志愿信息復核確認、資格審查、繳納考試費140元/人(浙江省物價局浙價費[2018]32號文件)、攝像和領取準考證等手續。
報名信息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中段教育畢業證以及其他相關材料。未參加信息確認或未繳納考試費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考試。
第十一條考試安排。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學校職業適應性測試。
(一)測試時間:2019年11月3日下午14:00-15:00
(二)測試內容:著重測試考生職業適應性與潛質、職業教育認知、自我規劃、對專業基本背景的了解、已掌握的專業基礎技能等內容,不設具體考綱。
(三)測試形式:筆試,測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
第十二條符合以下免試條件的考生,須于2019年10月31日前向我校提出申請,同時將佐證材料電子稿發送至zsb@tzvtc.edu.cn(現場確認時需遞交佐證材料原件,未遞交原件驗證的申請無效),逾期不再受理。
(一)在教育廳、人社廳組織的技能比賽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及以上的。
(二)取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的。
(三)報考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的考生,獲得汽車維修工4級及以上的。
(四)報考藥品生產技術專業的考生,獲得化工總控工或有機合成工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及以上的。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簡稱"意見")的規定執行,請考生對照"意見"相關規定選擇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復查,有不符合錄取專業體檢要求的,可按學籍有關管理規定進行調整。
第十四條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安排專業,即根據填報的專業志愿,按分數從高到低確定錄取專業。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足時,再考慮第二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五條第二志愿填報或通過服從調劑志愿到我校的考生,我校直接互認第一志愿院校測試成績,并將第一志愿院校測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依據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我校第一志愿錄取后剩余計劃數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遇總分相同時,若不超出學校總計劃的情況下,一并錄取;如超出學校總計劃,請示省考試院指導處理。
第七章招生監督
第十七條學校按陽光招生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規范招生錄取程序,強化安全考試責任,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公開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省考試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第十八條依照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規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八章聯系方式
第十九條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一)校址:椒江·臺州市經濟開發區學院路788號,郵編:318000
(二)咨詢熱線:0576-88656666、88660086、88660087、88660089
(三)監督舉報電話:18758675875
(四)學校招生網址:http://zs.tzvtc.edu.cn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僅適用于臺州職業技術學院面向2019年高職擴招(第二階段)考生的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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