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26 10:03:54陽光高考
第十五條 體檢標準執行由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六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凡報考我院的省內藝術類考生,錄取辦法是在專業考試和高考文化成績及總分合格的基礎上,按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外省藝術類考生其專業成績均直接使用該生源所在地省統考成績,學院不再另行組織考試。錄取時按文化分與專業分之和,從總分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七條 學院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育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院按國家招生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將視情況予以處理。凡屬徇私舞弊者,取消學籍,予以退回;情節惡劣的,報有關部門查究。
第十九條 請填報學院志愿的考生務必填寫有效的聯系電話,保持通訊暢通,以便在錄取過程中能及時聯絡。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條 學院按照湖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教育廳聯合制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新生在入學報到時繳納學費、住宿費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將在學院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第二十一條 我院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制度,同時設有“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等多項評優項目。學生在校期間可申報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湖南省設立的各項高校學生評優評獎項目。獎勵覆蓋面高,獎勵金額最高達8000元/年。另外學院還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各類困難補助。
第六章 文憑及畢業待遇
第二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生在學習期限內達到畢業學分要求,頒發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例者,頒發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畢業后享受國家普通本科畢業生待遇。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丁字灣街道
郵 編:410211
聯系電話:0731-88509596、89814015
傳 真:0731-88509596
E-mail: swxyzs2018@163.com
學院網址: http://swxy.csftu.edu.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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