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6 10:01:08陽光高考
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廳的有關招生規定,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一、學院名稱: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二、學院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1069號
三、學院國標代碼:12601,湖南省代碼:4712
四、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五、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六、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七、學院簡介: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簡稱:湘警職院)是2003年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湖南省司法廳主辦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體制的高等職業院校。學院既是全省司法行政人才培養基地,又是湖南省司法警官培訓中心,承擔著全省司法行政系統人才培養、警察(干部)培訓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科研等多重任務。2009年被中央政法委確定為全國基層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院校,2013年被確定為省級示范(骨干)職業學院。
學院位于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1069號,在校學生近5000人。現有執行系、司法系、法律系、管理系、基礎課部、政教部、警體訓練部、電教中心、實驗實訓中心、圖書館等教學教輔機構和宣傳教育處、組織人事處、辦公室等黨政管理及群團機構。學院建有司法應用、司法技術兩個省級一流特色專業群和社會治理與服務校級特色專業群,共開設行政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刑事執行、司法鑒定技術、司法警務、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戒毒矯治技術、法律事務、社區矯正、法律文秘、經濟信息管理、心理咨詢、公共事務管理、社會工作等18個專業。學院擁有一支實力雄厚、結構合理、具有“雙師型”資質的教師隊伍,目前在職教職工300余人,其中高級職稱65人,中級職稱95人。
學院以服務“法治湖南、平安湖南、過硬司法行政隊伍”建設為己任,明確了“特色鮮明、省內示范、全國同類領先”的發展目標定位、“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統、服務社會治理”的服務面向定位、“對接行業一線需求,培養政治堅定、作風優良、技能過硬、身心健康的高素質技術技能法律應用型人才”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組建了全國司法行政系統首個職業教育集團,形成了“校局聯盟、校獄(所)合作”的集團化辦學模式、“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體”的警務化育人特色,內涵建設水平進一步提升。
學院先后被省教育廳評為“學生管理先進單位”、“教學管理優秀學校”、“后勤管理先進單位”、“招生工作先進單位”,并被授予“長沙市花園式單位”、“省直文明衛生單位”、“綜合治理先進單位”、“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直機關文明單位”、“湖南省五四紅旗團委”、“全省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中央電視臺、光明日報、法治日報、湖南日報、紅網、騰訊網等主流媒體先后多次對學院辦學成績予以宣傳報道。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院長任主任,主管院領導任副主任,由院辦公室、招就處、教務處、紀檢監察室、各系、基礎課部、計財處、警體部、學生處、后勤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對學院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制定招生政策、招生方案和計劃,組織和指導招生工作的全面開展。
第五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招生與就業創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