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0 12:40:14陽光高考
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廳有關規定,依照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以下簡稱學院)的辦學宗旨,為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英語譯名: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NUT,學院系湖南工業大學按新體制、新模式創辦的獨立學院, 創辦于2001年,是國家首批確認的獨立學院之一。學院的國標代碼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文化路;郵編:412008;網址:http://kjxy.hut.edu.cn/index.htm。
第三條 學院位于“全國文明城市”、“國家衛生城市”、 “國家園林城市”、 “國家環保模范城市”、 “中國十佳宜居城市”、“中國優秀旅游城市”、長株潭“兩型社會”城市群之湖南第二大城市——株洲市。學院涵蓋工、文、經、管、法、藝術、教育等七大學科門類,在校學生5500余人。
第四條 學院依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及學科專業發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計劃,并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
第五條 學院的招生計劃納入國家任務,屬國家計劃內本科層次招生。新生入學后,經國家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學業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本科學歷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 學院2019年具體招生專業及人數以各。ㄊ小^)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七條 學院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錄取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及生源省(市、區)相關政策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第八條 按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九條 學院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對進檔考生的錄取專業,實行“專業優先”的原則實行錄取。
第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湖南省美術類考生專業成績、文化成績分別達到本省所確定的本批次專業和文化控制線,按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 ×70%,最終結果保留 1 位小數,從綜合總分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外省錄取規則執行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嚴格執行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
第十二條 學院錄取新生時,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且無性別比例限制。
第十三條 學院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核定的學費標準執行。學生入學必須按學費標準足額交納學費和住宿費等相關費用。
第十四條 學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錄取的新生將進行復查。經復查合格的新生,準予注冊和取得學籍。
第十五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各種普通及單項獎學金,鼓勵學生勤奮學習,早日成長成才。
第十六條 招生辦公室電話:0731- 22623316,22623701。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湖南工業大學科技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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