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陽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20 12:36:25陽光高考
邵陽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有序實施,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以下簡稱各。┑挠嘘P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邵陽學院,國標代碼:10547,英文名稱:Shaoyang University,學校地址:湖南省邵陽市,學,F有四個教學校區:七里坪校區、李子園校區、西湖校區、江北校區。
第三條 邵陽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全日制多科性本科院校,是湖南省“雙一流”建設高水平應用特色學院、教育部和衛生部第一批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試點項目單位、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
第四條 學校以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兼有少量普通專科教育。學生完成學業,達到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認可的邵陽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由邵陽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相關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招生就業處)。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錄取工作和招生數據統計與上報,開展招生工作的創新改革和科學研究。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紀委書記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經學校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省考生生源不平衡和專業生源不平衡的問題。如出現某一省生源良好而另一個省生源不足的情況時,學校將對分省計劃作出調整,將生源不足的省剩余的招生計劃調整到生源充足的省招生。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錄取考生時,實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分別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和105%以內,視各省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第十一條 以考生的投檔成績作為排序時的基準成績(對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績排序),遇到同分投檔成績,高考原始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在平行志愿投檔時,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績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說明進行同分錄取,文件上沒有說明的分別按語、數、外三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錄滿,可以錄取非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線上考生。
第十三條 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即“專業清”)的原則進行錄取。“專業清”:先將考生按照其第一專業志愿分成不同的隊列,然后將每個隊列內的考生排序后,按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于第一專業志愿未能錄滿的專業,將依次從第二、三、四、五、六專業志愿報考的考生以及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按上述方法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教育部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投檔與錄取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在專業志愿優先的前提下,湖南省的錄取規則為文化和專業均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校擇優錄取。其他省份按各省招生辦投檔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某省投檔未計算綜合分,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總分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湖南省的錄取規則為文化和專業均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的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校擇優錄取。其他省份按各省招生辦投檔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果某省投檔未計算綜合分,對于文化、專業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湖南省農村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計劃等招生錄取工作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錄取規則:按照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執行,考生高考投檔成績不得低于我校在湖南省所屬批次投檔控制分數線80分,學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