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2019-05-17 08:45:36陽光高考
2019年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做好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招生錄取工作,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暫行條例》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陜西省建筑職工大學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 國家教育部首批備案的一所獨立設置的全日制公辦成人高等學校. 2000年,學校被建設部評定為面向全國的“建設類培訓與管理一級資質”單位,開展了建筑行業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監理員、材料員、造價員、測量員、資料員等崗位資格培訓。2011年8月,學校被陜西省人社廳認定為省級建筑工程類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同年9月,被國家住建部認定為陜西省僅有的3家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培訓基地之一。
學校辦學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54號 (校本部)郵編:710068
西安市建工路50號(建工路校區)郵編:710043
學校辦學類型:公辦成人高等職業教育院校.
校國標代碼:51010,在陜招生代碼:8137
第三條 招生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制。
第四條 學習形式為全日制。學生修滿規定學分并達到相關規定后,畢業頒發陜西省建筑工程總公司職工大學畢業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我校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校辦、招生就業處、教務處、教學處、學生工作處、保衛處、紀檢監察等處室人員組成。成立招生宣傳組、招生辦、試題組和保衛組。校長擔任綜合評價招生委員會主任,全面負責招生工作;分管招生和教學的副校長分別擔任副主任,負責招生具體工作;招生宣傳組負責招生宣傳、解釋和咨詢工作;招生辦負責招生的計劃編制、考生的報名、有關材料的上報、考生錄取以及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審核等工作;試題組負責考生的文化基礎和職業技能測試的出題、考試、考務等工作。保衛組負責與招生有關的保衛工作。紀檢監察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監督任務。
第六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具體負責學校的對外招生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決定。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私自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招生計劃以陜西省招辦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