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衛生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7 08:32:52陽光高考
甘肅衛生職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為保障甘肅衛生職業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等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一、學校名稱 甘肅衛生職業學院
二、國標代碼 14517
三、學校地址
蘭州新區職教園區校區:蘭州新區職教園區九龍江街1666號
五里鋪校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東崗西路60號
四、辦學類型、辦學層次 公辦、全日制高職(專科)
五、辦學性質 普通高等院校
六、招生計劃
依據甘肅省教育廳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專業設置和社會對畢業生的需求,編制學校2019年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經甘肅省教育廳和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批準,通過甘肅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七、外語語種要求 英語
八、男女生比例要求 男女生比例不限
九、身體健康要求
按照國家教育部、衛計委、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須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如不符合專業要求,學校將調整其錄取專業。
十、錄取原則
(一)學校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實施“陽光工程”的要求,在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實行“院校負責,省考試院監督”的錄取原則。
(二)學校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學校根據甘肅省教育考試院投檔規則調閱考生電子檔案(如中職對口升學學生的投檔成績相同,則以考生專業基礎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投檔考生,如仍不能確定投檔考生,則以考生公共基礎成績高低排序確定投檔考生)。
(三)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志愿優先,遵循分數”的原則進行專業分配,如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考生,則按其第二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仍不能滿足則按其第三專業志愿安排專業,依次類推。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理科學生依據投檔排序確定專業;中職對口升學學生則按專業基礎成績高低排序確定專業。若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調劑者,可錄取到計劃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調劑者,將予以退檔。
(四)錄取時應屆考生、往屆考生同等對待。
(五)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