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19-05-17 08:26:48陽光高考
榆林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學院全稱:榆林職業技術學院(院校代碼:14318)
二、辦學層次:高職(專科);學制:三年
三、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職(專科)教育。
四、學院基本情況:學院是由榆林市人民政府主辦、業務由陜西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由校本部、農學院、林學院、醫學院、人文社科學院5個校區組成,校本部位于榆林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院總占地面積3000余畝,建筑面積60萬平方米。
五、組織機構: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是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由學院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紀檢監察室、保衛處、各教學院系部等部門組成。
六、學院地址:學院由校本部、農學院、林學院、醫學院、人文社科學院5個校區組成,校本部位于陜西省榆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西環路1號,郵編:719000。
新生分別按專業歸口到相應校區就讀。
七、招生對象:參加2019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合格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和參加陜西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成績合格的“三校生”。
八、招生計劃:
2019年面向陜西、山西、內蒙古、甘肅、青海、寧夏、貴州、四川、重慶、西藏、黑龍江、吉林、遼寧等13個省、市(自治區)招收高職(專科)1500名,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招生專業有: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電廠熱能動力裝置、數控技術、煤礦開采技術、礦山機電技術、礦井通風與安全、建筑工程技術、工程造價、工程測量技術、應用化工技術、化工自動化技術、工業分析技術、化工裝備技術、煤炭深加工與利用、護理、物流管理、會計、學前教育、小學教育、電子商務、社區管理與服務、現代農業技術、林業技術、園林技術、畜牧獸醫、消防工程技術、康復治療技術等28個專業。
九、錄取規則:學院錄取工作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省、市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領導下,依據相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1、錄取時,根據考生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確定錄取分數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根據考生分數錄取到所填報的其他專業志愿,服從專業調劑的,也可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2、所有專業在錄取時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對符合生源地照顧條件加分或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按照相關的錄取政策執行。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標準執行。
4、所有被錄取考生進校后學習的外語語種均為英語。
十、收費標準:所有專業學費均為4600元/人·年,住宿費800元/人·年,按學年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