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2)
2019-05-17 08:20:50陽光高考
第十四條:甘肅鋼鐵職業技術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我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甘肅省教育廳規定要求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錄我院招生網站查詢。
第十六條:招生咨詢方式有:
招生辦電話:(0937) 6283142 5971200
傳 真:(0931) 5971179
學校網址:http://www.ggzy.edu.cn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七條:被我院錄取的考生,經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學院招生辦公室直接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八條: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對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逾期未報到者,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綜合評價、五年一貫制錄取的學生,報到入學時須按當年招生方案要求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弄虛作假者取消入學資格;入學3月內,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思想政治、文化水平、身體狀況等方面的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高職學費收費標準(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4500元/生·學年;住宿費收費標準(甘發改收費[2016]426號):六人間900元/生·學年。
第二十條: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國家(3000元/生·年)。另外學院設有學院獎學金,勤工助學崗位等,獎勵品學兼優學生,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學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生源地申請貸款支付學費、住宿費,貸款政策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本年度高職層次招生。
第二十三條: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學院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學生工作部招生辦公室負責,校內其他單位組織的招生宣傳須經招生工作處批準后方可實施。凡未經學生工作部招生辦公室批準,私自宣傳導致的招生問題,后果由宣傳單位自負。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院學生工作部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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