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2019-05-17 07:38:42陽光高考
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及概況: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英文名稱:NORTHWESTERN POLYTECHNICALUNIVERSITY MING DE COLLEGE。國標代碼:13894。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是2005年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全日制本科層次獨立學院,位于西安,面向全國招生,在陜西省屬于二批次錄取高校。學院依托西北工業大學辦學資源優勢,根據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以及高技術行業需求設置學科專業。1999年辦學至今形成了規模適中、優勢特色鮮明的辦學體系格局。學院專業建設以工為主,藝、經、管、文協調交叉跨界發展,突出新工科、新商科背景下的產教融合、軍民融合,擁有32個優勢特色本科專業,實現高質量就業牽動高質量教學和高質量招生。擁有國家級和省級教學名師13人,省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試驗區4個,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省級教學團隊2個,省級“一流專業”培育項目2個,目前在校本科學生近9000人。
第三條 辦學性質: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置的全日制本科獨立學院,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面向全國統一招生。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六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招生計劃:學院根據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院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預留不超過普通文理計劃總數的1%、藝術類計劃總數的15%作為機動指標,主要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院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九條 收費標準:遵循屬地原則,收費抄送價格主管部門,文史類、理工類和外語類專業21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24000元/人/學年。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院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
第十一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所設各專業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二條 學院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學院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院教學安排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四條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五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六條 普通類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所填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報考我院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設招生專業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須達到CC及以上,進檔后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擇優錄取,若選考科目等級也相同,則選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參考數學成績,選考歷史的考生參考語文成績排序分配專業。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除江蘇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之外,其他省份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統一“省統考”、“ 省聯考”成績,不再組織單獨考試,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當地省級招生辦(考試院)相關規定為準。考生通過填報志愿,在專業課和文化課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考生錄取排序辦法: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同時遵循各省藝術類招生錄取相關規定)。
陜西省考生報考我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錄取,考生位次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江蘇省考生報考我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需參加我院單獨組織的專業課校考,且取得我院頒發的合格證。
山東省考生報考我院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我院承認任意高校校考合格證,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錄滿計劃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