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包頭輕工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2)
2019-05-15 08:59:52陽光高考
二、錄取批次
我院所有科類招生計劃均為高職高專批次
三、錄取要求
1、所有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受師資等辦學條件所限,入學后外語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2、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3、體檢要求
根據《普通高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具體要求,按照專業體檢標準執行,有“三陽”等傳染病者限報食品類專業,色盲限報化工類及美工設計類專業。
四、錄取規則
1、錄取原則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成績為依據,承認各省政策性分數照顧,德智體全面衡量,根據考生填報志愿,按各省區招生錄取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內蒙古錄取新生,按專業志愿清方式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投檔成績相同時,首先對招生文件中規定的政策性照顧考生進行優先錄取;其次參照考生單科成績,文科考生依次根據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安排專業,理科考生依次根據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安排專業。
2、錄取照顧政策
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3、投檔比例 1:1.2
五、畢業證書及其待遇
學生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者,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包頭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按國家專科畢業生就業政策執行并享受其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