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招考招生章程
2019-04-07 13:46:32網絡整理
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2019年高職招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了更好地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我院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高職招考”)順利進行,根據相關法律和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本院實際,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院全稱及代碼:三明醫學科技職業學院(國標碼13976)
第二條 辦學性質、層次及類型:我院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教育部審核備案,業務上由福建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公辦全日制綜合性普通高職院校。
第三條 辦學地點:福建省三明市城區(梅列區高巖路6號)
第三章 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院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學院高職招考錄取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上級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院信譽。招生工作在院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確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監督電話:0598—8282790(紀檢監察室)、8282710(紀委)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六條 我院2019年高職招考錄取工作嚴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的通知》(閩教考〔2018〕43號)等文件精神執行,實行按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設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所有類別考生的文化課成績應達到省定的專科保底線,按照“分數優先”從高分到低分出檔和錄取。常規志愿批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省考試院統一組織征求志愿錄取。
第七條 面向中職生的錄取規則。
1.根據教育部關于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的改革精神,經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凡報考我院面向中職生招生各專業的考生,其文化課成績應達到省定的專科保底線,且必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沒有參加職業技能測試或測試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我校面向中職生招生的各類職業技能測試全權委托相應學校組織。請考生務必按照我院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時間、地點、測試辦法和相關要求參加測試。
3.錄取時,各專業均按照考生文化課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含固定加分)占投檔分的比例為7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分的比例為30%。投檔分相同時,按先同等優先、再依次按照考生專業基礎課、語文、數學、英語等科目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