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章程
2019-04-07 13:32:46網絡整理
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招生章程
為確保2019年高等職業教育入學考試(以下簡稱“高職招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學院全稱、辦學類型
學校全稱: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633)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學 制:三年
學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閩侯荊溪關口366號(郵編350101)
第二條 招生計劃
具體招生專業和計劃數以省教育廳批準或者省考試院匯總公布為準。
第三條 錄取方法
1.2019年高職招考按報考對象不同分為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試)和面向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面向中職生考試)兩大類。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試和面向中職生考試(不分類別)分別劃定“保底線”。各類別均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根據專業招生計劃錄取。
2. 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試不分文理科類,只設文化考試,不設職業技能測試。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等4門,每門滿分150分、總分600分。每門考試時間120分鐘。
3. 面向中職生考試包括文化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文化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專業基礎知識等4門,總分60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等3門滿分均為100分,每門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專業基礎知識為醫藥衛生類,滿分300分,其中專業理論知識約200分、操作技能知識約100分,考試時間150分鐘。
凡報考我院面向中職醫藥衛生類各專業的考生,在錄取前均須參加由醫藥衛生類招生院校聯合組織實施的職業技能測試,測試成績達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參加錄取。高職(專科)各專業均按照考生文化考試成績與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文化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4.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附件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執行。學院將在新生入學后組織身體復檢,發現有不符合相應專業體檢要求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