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醫學專科學校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7 18:17:49菏澤醫學專科學校
第一章 總則
為了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教育招生秩序,切實保障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2017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1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6〕7號)精神,結合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學校代碼:10444。
第五條學校地址:山東省菏澤市大學路1950號;郵編:274000。
第六條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專科;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歷史沿革: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創建于1950年,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為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現有大學路、康復路、雷澤湖三個校區,占地面積1200畝;校舍建筑總面積37.71萬平米,其中教學行政用房23.75萬平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0914.74萬元;圖書館紙質圖書96萬冊,電子圖書系統擁有數字圖書資源7.48Tb;已建成現代智慧校園,實現有線和無線網絡無縫隙全覆蓋,行政、教學、招生、學生、人事、財務、后勤、圖書等服務與管理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辦公自動化。建設有功能強大的信息化教學平臺和較為完善的信息化教學資源庫,并與校園網絡系統對接,創建了“處處能學,隨時可學”的信息化學習平臺。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366人。
第九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師資隊伍教學經驗豐富,業務精湛,師德高尚。現有專任教師553人,附屬醫院、行業一線兼任教師264人;專任教師中具有研究生學歷的192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34.72%;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以上職務的191人,占34.54%,其中具有正教授稱的28人;“雙師型”教師312人,占專任教師的56.42%,“名師名醫”特色鮮明,有30余名學校專任教師是菏澤市醫藥衛生行業的學科帶頭人。擁有臨床醫學專業、護理專業、藥學專業3個省級教學團隊,山東省教學名師、省級優秀教師13人,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13人。現有國家級、省市級專業學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國家評審專家等56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人,山東省卓越醫師1人。教師教學理念先進,緊跟現代醫學教育技術的發展步伐,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近五年參賽省級及以上各類教學比賽獲獎46項。
第十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專業及課程設置適應社會需求,特色鮮明、重點突出。現有臨床醫學系、護理系、藥學與生物制藥工程系、醫學技術系、基礎醫學部、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等12個教學單位。開設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助產、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眼視光技術、保險、藥品經營與管理、老年服務與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共14個專業。臨床醫學專業為首批全國職業院校健康服務類示范專業點,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省級特色專業,省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主持全國衛生職業教育臨床醫學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工作;護理專業為中央財政支持重點建設專業,省級特色專業和品牌專業,全國護理教材建設評審委員會常委單位,山東省護理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委員單位;藥學專業是校級特色專業,校企聯合共建專業,魯西南制藥人才培養培訓基地;醫學檢驗技術專業為校級特色專業,全國醫學檢驗校際聯合會成員單位。擁有《人體解剖學》《生理學》《內科學》《外科學》等29門省級精品課程,《藥理學》《診斷學》為山東省教學改革試點課程。
第十一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實驗實訓教學資源豐富,設有形態一實驗教學中心、機能學實驗教學中心、分析實驗教學中心、形態二實驗教學中心、藥學實驗教學中心、護理技能實訓中心、臨床技能實訓中心、口腔技能實訓中心、醫學檢驗技能實訓中心、康復治療實訓中心等13個校內實踐基地。現有直屬附屬醫院1所,直屬康復養老護理中心1所,擁有非直屬附屬醫院3所,教學醫院、實踐教學醫院108所,其中三級以上醫院56所,實習病床51000余張。另有藥廠、藥檢所等藥學專業實習基地5處,保險專業實習基地5處。
第十二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教學科研成果豐碩,近5年來先后承擔教育部、省和市級教科研課題162項,其中95項達國內領先水平,67項達國內先進水平,獲省市級以上獎勵65項。獲國家專利59項,科技成果轉化10項。主持制定了臨床醫學專業高職高專《國家頂崗實習標準》和《山東省專業教學指導方案》,目前承擔《國家教學標準》、《實驗實訓裝備技術標準》的制定和國家衛計委“3+2”助理全科醫生培養項目調研工作。發表論文507篇,其中核心期刊論文120篇,被SCI、CA收錄68篇。編寫教材、教學參考書及學術專著131部,其中主編、副主編和參編國家級規劃教材50部。《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學報》為中國高職高專核心期刊。
第十三條學校辦學理念先進,校風學風優良。學校堅持以服務社會和適應醫療衛生事業需求為宗旨,以學生就業為導向,遵循醫學教育規律,突出醫學專科教育特色,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內涵發展、加強教育質量工程建設作為學校辦學永恒的主題。致力培養醫德高尚、基礎理論扎實、臨床實踐能力強、一專多能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面向基層的應用型專業人才。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一直名列全省同類院校前茅,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水平得到社會、學生及家長的廣泛贊譽和認可。
第十四條 2009年學校順利通過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先后榮獲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管理先進單位、省級衛生先進單位、省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省級精神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十五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六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和實施意見,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根據國家和省政府核準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訂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實事求是地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組織本校有關單獨招生考試工作;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十七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八條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招生計劃通過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九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二十條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執行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課考試成績為主,參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公平競爭、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一條外語語種要求:專業錄取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二條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三條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執行。
第二十四條錄取規則
1.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原則進行錄取。先將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按投檔總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再依次錄取征集志愿、第二志愿或調劑志愿考生。考生“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參照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體育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按報考我校的專業志愿優先原則確定專業。先按第一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該專業計劃為止;若第一專業志愿計劃未滿,從第二專業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錄取,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4.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我校投放計劃的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學校招生咨詢電話等。
第五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審查,對體檢和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以錄取專業為準,原則上不再作專業調整。但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展狀況,必要時按規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七條學費標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優化普通高校學費結構有關事宜的通知》(魯價費發[2013]136號)。臨床醫學、口腔醫學、護理、助產、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康復治療技術、中醫康復技術、眼視光技術、老年保健與管理等專業為5400元/學年;藥品經營與管理、保險、老年服務與管理專業為4500元/學年。
學生退學退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2008]65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免)等完善的資助體系。根據國家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設有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助學金,校級獎、助學金。新生憑入學通知書可以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七章 證書頒發
第二十九條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1.學校名稱:菏澤醫學專科學校。
2.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 其 它
第三十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或代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咨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0—5925820 5925823
監督電話:0530-5925712
Email:hzyzzsb@163.comhttp://www.hzmc.edu.cn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由菏澤醫學專科學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