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工業大學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5-17 17:59:59齊魯工業大學
一、總則
為進一步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招,保證公平、合理地選拔優秀新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齊魯工業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齊魯工業大學招生工作將貫徹執行“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名稱:齊魯工業大學
第四條學校代碼:10431
第五條校址:濟南市大學路3501號(長清校區)
濟南市桑園路58號(歷城校區)
菏澤市北外環路1999號(菏澤校區)
第六條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高等學校
第八條學校簡介:齊魯工業大學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省屬普通本科高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碩士學位授權單位和全國首批學士學位授權單位。學校創建于1948年,是山東省建校較早的公辦本科院校之一。建校60多年來,學校已發展成為擁有73個本科專業,10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8個二級學科碩士點,9個工程碩士授權領域、3個藝術碩士授權領域、1個金融碩士授權領域,2個翻譯碩士授權領域,涵蓋工、理、文、經、管、法、醫、藝等學科門類的多科性大學,是首批山東特色名校工程學校立項建設單位和“山東省2011協同創新中心”牽頭單位。
學校主校區長清校區坐落在濟南市西部新城大學科技園中心位置,北依黃河,南擁泰山,坐齊望魯,文脈綿延;學校還設有濟南市歷城校區和牡丹之都菏澤校區。學,F有2個學部、18個學院,在校生總數30000人。學校教學科研設施完備、條件先進,基礎設施齊全,建有山東教育科研網大學科技園網絡節點,可為學生提供優質的學習資源和便捷高速的萬兆網絡服務。校園建筑、綠化按國際園林標準設計建設,為“省級園林化校園示范單位”。
學,F有專任教師13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碩士以上學位的1100余人,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人員600余人。教師中有雙聘院士、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人員、國家“千人計劃”入選人員、享受國務院政府特貼專家、“泰山學者”崗位特聘教授、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以及全國與全省優秀教師、省級教學名師等一大批杰出人才。
學校有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人文社科基地、工程技術中心32個,建立了以省部級重點學科(實驗室)為骨干的學科體系。近年來,學校獲國家獎勵6項,省部級獎勵50余項。學校積極開展產學研合作,成效顯著,“齊魯工業大學技術轉移中心”被科技部認定為“國家技術轉移示范機構”,學校為“山東省產學研合作創新突出貢獻”單位。
學校高度重視人才培養工作,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力推進特色名校建設工程,是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優秀學校。學校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導向,按照“人格健全、身體健康、思維創新、素質全面”的人才培養標準,積極探索“雙學分”制的人才培養模式,培養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實踐創新能力不斷提高。近年來,大學生參加科技文化活動成果豐碩,在“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科技作品競賽、創業計劃競賽等賽事中成績斐然。畢業生深受社會歡迎,眾多省內外大中型企業和跨國公司慕名前來招聘學生。學校為“山東省大學生創業教育示范院校”和“山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
學校堅持走國際化、開放式的辦學道路,先后與美、英、德、法、韓等近20個國家和地區的40多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關系,通過合作辦學、本科生互換、課程設置、學分互認、本科生碩士生雙學位聯合培養、海外實習就業、暑期訪學等形式,進一步拓寬學生視野。
當前,學校正秉承“明德勵志,崇實尚能”的校訓,堅持質量立校、特色興校、人才強校、學科領校、開放活校的辦學方略,積極參與國家“藍黃”戰略和山東省省會城市群經濟圈、西部經濟隆起帶戰略,主動融入經濟社會,全面加快開放式、國際化、多科性大學建設步伐。
三、組織機構
第九條齊魯工業大學成立由校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條齊魯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齊魯工業大學紀委成立招生監察辦公室,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四、招生與錄取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除英語專業限應試語種為英語(不加試口語)外,學校不限制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
第十四條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分數照顧政策。
第十六條一般專業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條普通文理科專業錄取原則
。1)根據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愿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征集志愿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類推。
。2)學校在山東省對于進檔并符合體檢要求的考生,在專業分配時按“專業清”的原則進行;若未被相應專業錄取,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據缺額專業計劃,參考考生志愿情況和相關科目成績,調劑錄取到未滿專業;若未被相應專業錄取,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3)學校在其它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4)在未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出現成績相同考生時,學校參考考生的相關科目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體育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5)學校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6)對部分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的試點省份,按照學校在該省份公布的選考科目(等級)和該省份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錄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按照《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有關規定執行。
。2)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攝影、服裝與服飾設計等本科專業,學校承認并使用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在進檔考生中,按照山東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有專業課同分考生則再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表演)、服裝與服飾設計(形象設計與策劃)和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只招收取得我校專業合格證的考生。在進檔考生中,按照?紝I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有專業課同分考生則再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招錄信息發布: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校園網等規定途徑公布,并按時報送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各專業具體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六、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嚴格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財政廳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照山東省物價局新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一條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學校有一整套獎勵優秀學生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規定,形成了獎、貸、補、助、減、免的資助體系。家境貧寒而又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得到多方資助,順利完成學業。
九、證書頒發
第二十三條凡被學校錄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相應層次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齊魯工業大學學士學位。不符合畢業條件者,根據有關規定,授予結業證書、肄業證書等學歷證書。以上證書均加蓋齊魯工業大學及負責人印章。
十、其它
第二十四條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對以齊魯工業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學校監察處負責招生全程監督,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1-89631029)。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齊魯工業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 址:濟南市長清區大學路3501號
郵政編碼:250353
電 話:0531—89631068
傳 真:0531—89631968
電子信箱(E-mail):zsb@qlu.edu.cn
網 址:http://www.qlu.edu.cn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齊魯工業大學負責解釋。
注: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布及管理平臺網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