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16年招生章程
2016-12-27 13:52:19陽光高考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合隆經濟開發區景苑路街(路)1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
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費收取標準
專科專業:
法律文秘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法律事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司法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刑事執行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行政執行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刑事偵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司法警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司法鑒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安全防范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司法信息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社區矯正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戒毒矯治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專業更名 原專業名稱 涉毒人員矯治);司法信息安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九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警察類專業(司法警務、刑事偵查技術、刑事執行、司法信息技術、戒毒矯治技術、行政執行、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招生的男女比例約為8.5:1.5。其余專業無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根據政法院校招生面試體檢標準,報考我院警察類專業(司法警務、刑事偵查技術、刑事執行、司法信息技術、戒毒矯治技術、行政執行、司法信息安全、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體形勻稱、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對眼、斜眼、斜頸、各種疤麻等),無各種殘疾;裸眼單眼視力在4.8以上,無口吃;要求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體重不低于50kg,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體重不低于45kg,體態勻稱,無明顯肥胖,要求無傳染病及精神疾病,政審面試、體能測試合格;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調檔,按照各省相關規定由學院確定調檔比例。
2、對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專業計劃錄取其他志愿考生;對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3、普通高考統一錄取時,專業(類)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進行。
4、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如果其所在省市已經規定了相關的排序辦法,則按照該省市的辦法執行;如果其所在省市沒有規定排序辦法,則按照我院規定的辦法執行,即對投檔成績相同的的考生,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文科類以語文、外語、文科綜合、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外語、理科綜合、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院、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6、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 我校同意并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sfjy.cn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合隆經濟開發區景苑路1號
聯系電話:0431-83311058;0431-83311003
聯系人: 楊基慧 姜博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