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2016-09-19 17:17:23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有利于促進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各類人才和維護社會公平出發,認真總結經驗,突出問題導向,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考試招生制度更加公平公正、科學高效,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接受優質、多樣化教育的需求,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
(二)基本原則。
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把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成才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堅持正確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著力完善規則,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公正作為改革基本價值取向,健全制度,完善規則,加強政府統籌,強化監督監管,切實保障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
體現科學高效,提高選拔水平。拓寬人才成長渠道,增加學生選擇權。逐步建立多元評價體系,促進科學選才,引導學生全面發展。優化人才成長環境,促進學生健康發展。
加強統籌謀劃,積極穩妥推進。將國家總體要求與我省實際相結合,近期任務與長遠目標相結合,整體設計從基礎教育到高等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各類教育之間的銜接溝通,統籌實施考試、招生和管理制度綜合改革。
(三)改革目標。
2015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2018年全面推進,到2021年,基本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符合安徽省情的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優化高校招生計劃結構。把握國家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的有利機遇,著力擴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積極爭取中央部委直屬高校優質生源計劃,爭取擴大中西部招生協作計劃,鼓勵和支持省外本科院校在我省擴大招生,提高本科錄取率和重點高校錄取率。組織實施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努力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人數。堅持質量優先、就業導向,科學合理分配我省高校招生計劃,引導高校優化學科專業結構。
2。完善中小學招生辦法。均衡發展九年義務教育,完善義務教育劃片、就近、免試入學的具體辦法,全面實行學區制,積極推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根據適齡人口數量和分布狀況,合理劃定學校招生范圍,保障入學機會公平。深化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改變單純以考試分數評價學生的方式,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依據,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比例不低于80%。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治理公辦高中跨市招生行為,規范民辦高中招生行為,鼓勵和支持轄區內示范性高中聯合招生。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升學考試政策措施。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和升學的依據。按照確保義務教育基礎性、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引導學校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總體要求,調整、優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按照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要求,改進考試形式和方式,合理確定考試科目成績等級呈現和使用。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初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2。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檢驗學生學習程度,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按照全面考核、自主選擇、統籌兼顧的原則,確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內容、組織形式、成績呈現方式和使用。考試范圍涵蓋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全部科目,其中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由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一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3。規范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反映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要求,構建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建立規范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引導學生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修養和社會實踐等。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2016年修訂和完善我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4。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畢業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學力的各類社會成員可通過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統一高考等多種途徑進入高職院校。考生可選報多所高職院校,擴大考生自主選擇權。制定規范有序的操作規程,加強過程監督管理。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在教育部統一部署下,探索和完善應用型本科院校面向中職、高職畢業生考試招生的政策、措施。
5。深化考試內容改革。加強各級考試招生機構、考試題庫建設。改進評分方式,強化評卷管理,完善成績報告。科學設計我省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教育考試內容,增強基礎性、綜合性,側重能力考查,確保命題質量。高考考試各科目從2016年起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按照大幅減少、嚴格控制的要求,本著從嚴從緊、有序銜接、平穩推進的原則,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對確需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進一步規范和嚴格其適用范圍。制定嚴格、規范、公開的操作程序和方法,實行嚴格管理和監督,強化資格審核,確保高考加分公平公正,落實好2015年我省出臺的調整和規范高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參照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的基本原則,嚴格中考政策性加分對象和標準,2017年出臺我省調整和規范中考加分工作實施方案。
2。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考試招生的標準、條件和程序等相關事項,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各高校加強學校招生委員會建設,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高校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繼續堅持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制度,落實招生問責制。加強對高水平大學自主招生的監督和服務,確保公平公正、規范有序。
3。完善高校招生錄取志愿設置和投檔方式改革。完善高考志愿知分填報辦法,繼續實施平行志愿,穩步推進投檔錄取模式改革,完善招生錄取機制,增加高校和學生雙向選擇機會。穩步推進高校錄取批次改革。
4。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擴大社會成員接受多樣化教育機會,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注冊入學,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實行彈性學制、寬進嚴出。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探索建立多種形式學習成果的認定轉換制度,試行普通高校、高職院校、成人高校等之間的學分轉換,實現多種學習渠道、學習方式、學習過程的相互銜接溝通,構建人才成長“立交橋”。按照教育部有關學分互認和轉換的意見,制定貫徹落實措施。
(四)強化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健全分級負責、規范有效的信息公開制度。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章程、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的范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加強信息咨詢、政策解讀,提高信息公開的有效性和針對性。
2。完善保障體系。加強教育考試管理制度建設,健全教育考試招生聯席會議制度、考試安全保密制度、集體決策制度、回避制度、重要事項報告制度,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條件保障,構建科學、規范、嚴密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全面落實教育考試招生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提高考試招生法治化水平。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的全程監督。嚴格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及時公布查處結果。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研究制定高考綜合改革方案。
認真貫徹《實施意見》,借鑒改革試點省份的經驗,研究2021年高考錄取考生總成績由不分文理科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的具體操作辦法,積極探索基于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根據教育部部署,2018年制定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報教育部備案同意后,從當年秋季入學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
三、加強組織領導
(一)強化責任落實。各市縣政府要高度重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及時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切實履行職責,共同抓好落實。要加大對高中教育教學的投入,改善辦學條件,促進高中教育發展,適應改革新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主體責任,具體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規范管理、優化配置、提高素質的要求,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鼓勵、促進廣大教師主動參與、積極投身課程改革,營造實施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和科學選拔人才的良好氛圍。加強招生考試隊伍建設,努力建設職能明確、管理規范、運轉高效、監督有力的考試招生工作體系。切實提高專業化服務能力,推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各項舉措的落實。
(二)完善配套措施。根據國家要求,及時出臺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范高考加分、高考綜合改革、完善中小學招生等相關實施方案。各市要結合實際,完善貫徹落實措施。
(三)有序推進實施。充分考慮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關方案和配套文件,給考生和社會以明確、穩定的預期。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總結經驗,調整完善措施。加強培訓指導,確保各項改革平穩進行。
(四)加強宣傳引導。加大對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傳解讀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改革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