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學院2014年招生章程
2014-04-25 15:37:11上海音樂學院
一、學校全稱
上海音樂學院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徐匯區汾陽路20號
三、層次
■本科□高職□專科
四、辦學類型
■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專科學校□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五、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以各省(市)高招辦公布結果為準。
六、預留計劃數及使用情況
無
七、專業培養對入學外語
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進校后教學外語統一為英語。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無
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十、錄取規則
1、秋季集中錄取階段,我院非藝術類專業將根據各省(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投檔考生人數進行錄取[省(市)高招辦提供的投檔比例范圍內(投檔比例:100%),根據生源情況,確定院校的投檔分數線]。進檔考生所填專業順序,依次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投檔成績相同,我院在錄取時文科按語文成績錄取(如語文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外語成績相同,再看數學成績),理科按數學成績錄取(如數學成績相同,再看外語成績;外語成績相同,再看語文成績)。
2、當考生所填的專業均不能滿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調劑,且符合相關調劑專業的要求,我院將按分數從高到低調錄到未滿計劃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3、藝術類專業均需本院校考專業合格。
4、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詳見本院藝術類招生章程。
十一、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120號]。
中日合作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30000元[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上海生源(除郊區以外)一律走讀,外地生源安排住宿。每生每學年1200元[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二、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音樂學院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上海音樂學院的本科畢業證書
十三、聯系電話
招生辦公室:021-64376411,64315846
十四、投訴監督電話
監察辦公室:021-64317667
十五、網址
http://jwc.shcmusic.edu.cn/Html/zhaoshengbangongshi/bkszsxx/
十六、資助學生政策
學校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
學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七、其他須知
公共事業管理(藝術管理)專業一年級課程在復旦大學[微博]楊浦校區(上海市邯鄲路220號)就讀,二年級起回本院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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